一、
離婚財產分割過訴訟時效了還可以向法院
起訴嗎??
離婚財產分割過訴訟時效了也是可以向法院
起訴的,一般
離婚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只要沒有超過最長二十年的訴訟時效都是可以
起訴的。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2、《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二、
離婚后發生哪些情形可以提出財產分割的請求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
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2、《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于那些在
離婚時,就已經采取協商的方式分割了共同財產的情形,在
離婚后若是沒有發生特殊情形,是不得再次提出分割財產的請求的。遇到
離婚后對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請求時,可以詢問一下需要再次分割的理由,若是理由不合理,那么可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