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會判得重嗎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會判得重嗎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判刑比較重,根據《刑法》第四百一十條之一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處罰事由 犯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特別重大損失,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二十畝以上的;(2)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六十畝以上的;(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畝以上的;(4)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其它耕地十畝以上嚴重毀壞的;(5)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等惡劣情節的。二、本罪的犯罪構成1.主體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立法解釋》規定的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2.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徇私舞弊行為使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受到嚴重干擾,損害了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機關,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3.犯罪對象是土地。土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國有土地是社會全民所有的公共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違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的行為,造成國家土地資源的浪費,可耕地面積減少,使國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4.行為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為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這里的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請予以批準。對于非法征用土地的行為,是嚴重違反了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土地是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是屬于集體所有,個人是不可以進行土地的征用處理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的,需要依據上述法規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