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
離婚之后,若對方不愿意復婚則無法自行恢復婚姻關系,若對財產分割方面有異議能有所救濟。一方如果以欺騙手段
離婚,以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
離婚后發現的,可以
起訴要求再分割財產;一方與他人
同居,以欺騙手段達到
離婚目的,對方發現后,可以
起訴要求對方損害賠償。男女雙方協議
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由于雙方協議辦理“假
離婚”,通常均屬于自愿,并不會存在脅迫的情況,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后果以及對方有可能不同意復婚這個風險都應該是明知的,因此財產分割協議本身也不存在欺詐。綜上所述,法院不會撤銷雙方假
離婚時所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
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
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假
離婚確認有漏分的財產是可以重新請求分割的,假
離婚所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合法有效,已不能重新分割。如果
離婚協議內有約定涉及“假
離婚約定”是為了規避購買二套房所需的稅費等特殊原因,是可能認定雙方在民政局備案登記的《
離婚協議》,系為了以
離婚再復婚的方式規避國家針對購買二套房所需的稅費,并非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能認定該協議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