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并購重組,并購重組的方式有哪些? 一、重組并購
重組并購,是指企業基于經營戰略考慮對企業
股權、資產、負債進行的收購、出售、分立、合并、置換活動,表現為資產與債務重組、收購與兼并、破產與清算、
股權或產權轉讓、資產或債權出售、企業改制與股份制改造、管理層及員工持股或
股權激勵、債轉股與股轉債、資本結構與治理結構調整等。
二、并購的方式
1、整體并購
是上市公司以資產為基礎確定并購價格,受讓目標公司的全部產權,并購后目標公司通常改組為上市公司的分公司。優點是目標公司變為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上市公司可以在不受股東干預的情況下對公司進行改造,缺點在于并購后的運營資金投入量大,不能發揮低成本并購的資金效率。
2、投資控股并購
向目標公司投資,將目標公司變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獲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優點是收購成本低,且與原股東和目標公司所在地政府之間的關系比較好處理;缺點是并購后的整合運行中會有一些制約因素。
3、
股權有償轉讓
根據
股權協議價格受讓目標公司的全部或部分
股權,獲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一般是善意并購,由于國內
股權結構的特點,這種形式的
股權轉讓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政府的行為。
股權有償轉讓應當分為兩種,并購性質的和投資性質的,后者屬于資本運營范疇,本文僅指并購性的
股權有償轉讓。
股權有償轉讓的關鍵是
股權轉讓價格。
4、資產置換并購
上市公司用一定的資產并購等值優質資產的產權交易,是上市公司并購其他資產的一種特殊形式。這種方式如果運作成功,則可以實現兩方面的目的,一方面可以植入優質資產,另一方面可以將企業原有的不良資產低盈利資產置換出去,實現企業資產的雙向優化。
5、二級市場并購
通過并購流通股實現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的目的,這種方式需要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同時在持股比例達到目標公司發行在外的30%股份時,就存在要約收購或申請要約豁免,要約期滿后,持股比例達到目標公司的50%,則收購成功,否則失敗。這種方式的收購資金、時間成本高,根據我國的
股權結構,進行要約收購的條件還不成熟,敵意并購,并購方會采取反并購措施,導致成功率較低。
6、
股權無償劃撥
是我國產權重組中特殊的并購形式,是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將產權無償劃撥給并購公司的行為,是一種比較純粹的政府行為,主要是把業績欠佳的的企業轉讓,通過并購方的扶持改善企業經營和生存狀態,或者是組建大型的國有控股公司,抑或是國有股的持有者是政府部門的上市公司。
以上就是的我們為您解釋的什么是重組并購,還有重組并購有怎樣的方式。重組并購對企業具有一定的意義,可以促進企業更好地發展。重組并購有六種不同的并購方式,各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