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
專利維權規定是怎樣的?
一、實用新型
專利維權的途徑
1、自行和解: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 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解決糾紛,可以留下繼續合作的空間,節約人力、物力、財力。
2、向
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依靠行政手段責令侵權者停止侵權并對其進行處罰。向
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調處范圍包括:
專利使用費糾紛、
專利獎勵費糾紛、
專利申請權糾紛、
專利權歸屬糾紛、
專利合同糾紛、
專利侵權糾紛等。好處是程序簡便、處理快。
3、向法院
起訴,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并賠償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向法院
起訴:可以有效的打擊競爭對手,鞏固已經擁有的市場優勢地位,而且還可以從侵權人手中得到一筆補償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
執行。
二、實用新型
專利保護期限是多久
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
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
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
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三、實用新型
專利的申請流程
1、申請階段
實用新型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
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摘要附圖。實用新型
專利申請必須具備有說明書附圖。委托
專利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托書。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
2、審查階段
中國對實用新型
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補正。同時審查員會針對是否屬于實用新型
專利保護客戶進行審查,若存在不屬于實用新型
專利保護客戶的,審查員將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實用新型
專利只進行初步審查,沒有像發明
專利申請一樣的實質審查。主要審查實用新型
專利申請是否具備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并包括審查下列各項:
實用新型
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于
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
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的,或者明顯不符合
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
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或第四款關于新穎性與實用性規定的;是否明顯不符合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或者依照
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
專利權的;
專利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后,
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項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3、授權階段
(1)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后,審查員會發出授予
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
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
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
專利證書印花稅。
(2)頒發證書: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后即可獲得
專利證書。此段時間約為2-3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