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什么是
知識產權貫標?
一、在我國什么是
知識產權貫標?
知識產權貫標是指貫標對于企業來說,就是貫徹《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的國家標準由國家
知識產權局制訂,經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頒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實施,標準號是GB/T29490-2013。
目前國家
知識產權局
專利管理司編制的《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已經報送國標辦審批,在此次會議之前,江蘇省已經受國家
知識產權局委托,在本省開展了兩年多的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標準的貫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蘇省的企業
知識產權意識、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得到的大幅度提高。
為建立企業
知識產權工作的規范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
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加強對企業
知識產權工作的引導,指導和幫助企業進一步強化
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對
知識產權的科學管理和戰略運用,提高國際、國內市場競爭能力。
二、貫標作用
1、規范企業
知識產權管理的基礎條件
企業應當有明確的
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并要
知識產權管理“領導落實、機構落實、制度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企業應當建立的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職責等。
2、規范
知識產權的資源管理
圍繞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源管理、信息資源管理。對上述管理活動涉及的
知識產權事項作出了相應的規范。
3、規范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
知識產權管理
明確規定了企業研究與開發活動、原輔材料采購、生產、銷售、對外貿易等重要環節的
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要求。以確保企業生產經營各主要環節的
知識產權管理活動處于受控狀態,避免自主
知識產權權利流失或侵犯他人
知識產權。
4、規范企業
知識產權的運行控制
圍繞企業的
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四個重點環節。明確規定了企業在
知識產權權利的創造和取得、權利管理、權利運用和權利保護四方面的規范性要求。
5、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文件管理和
合同管理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的有關
知識產權的各類活動,應當有相應的記錄并形成檔案。特別是對企業對內、對外的
合同管理作出明確要求。
6、明確規定企業應建立
知識產權動態管理機制
企業應當對自身
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分析,并對照管理目標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管理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