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效是多久呢
一、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效是多久呢
根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據此,
醫療事故鑒定的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為死亡后一年內應當提出鑒定申請;如損害結果在多年后發現,自發現后起算一年,但超過20年的法院將不保護,鑒定亦沒有實質意義。
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調查取證有哪些方式
1、詢問證人及當事人,即通過對知情的證人和當事人進行詢問并以筆錄、錄音等方式固定詢問內容。
2、收集有關物證,即收集與
醫療事故爭議有關的現場遺留物、原始物品及其他各種實物并予以妥善
保全,如藥品、血液、組織、器官、尸體、
醫療器械等。
3、進行技術鑒定或者檢驗,即對有關物證適用專門技術或者委托其他專門機構進行技術鑒定或者檢驗,如藥品檢驗、組織器官檢驗、尸體解剖、
醫療器械檢測等。
4、調取原始書證,即向當事人、證人調取能夠反映
醫療事故爭議事實的原始記錄、單據、有關技術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