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合同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
?一、借款
合同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
1、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
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該條解釋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利益,但對于債務人的范圍可能會出現爭議,筆者認為,該規定中的債務人應當包括債務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2、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但是這條解釋沒有說明債權重新獲得保護的理由。筆者認為,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后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二、搜集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
一般來說,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后果是喪失勝訴權,但不影響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無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等情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如查明存在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情形的,則支持債權人訴訟請求。
因此關鍵是在訴訟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斷方面的證據。如果在2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或對方同意履行、或提
起訴訟仲裁等,而且有證據證明,那么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三、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
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