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認購
合同是約定商品房買賣
合同基本事項,以約束雙方繼續就
合同訂立進行磋商談判的
合同。
合同載體包括認購書、訂購書、優先購買協議等文書。作為購房意向書或者是認購書來說,只是雙方就是否購買這個房屋達成一種意向性的協議,對房屋的一些具體問題都沒有包括進去,需要雙方簽署正式的買賣
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確定一個房屋的買賣關系的成立。2、認購
合同與商品房買賣
合同屬于預約與本約之關系,二者
合同內容、
合同目的、權利義務、
違約形態、
違約責任形式等存在較大區別,但認購書具備一定條件可以認定為買賣
合同,當事人義務將產生質的變化,由雙方履行磋商義務變更為出賣人交付房屋、買受人支付價款。3、因此,房屋認購書或者房屋認購
合同一般情況下和購房
合同不一樣,也就是說,房屋認購書不等于購房
合同。認購書的目的是約定雙方日后要簽訂購房
合同,認購書是為簽訂正式的購房
合同做準備。4、但是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并不是完全與購房
合同沒關系,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房屋認購書會轉化為購房
合同,這個時候,認購書就等于購房
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