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
合同沒約定過戶時間怎么辦? 一、居間人的義務
1、如實報告義務
合同法425條第1款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
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這是居間人的基本義務。
第2款規定: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
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保密義務
居間人在居間活動中獲悉委托人的有關商業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不宜公開的其他信息的,應當依照
合同的約定保守秘密。
二、未約定過戶時間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第六十一條規定,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
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
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
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
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
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所以沒有約定過戶時間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逾期不配合過戶的,可以提
起訴訟要求履行過戶義務。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知道居間
合同沒有約定過戶也不會有太大影響,只要達成補充協議就好,債權人也有隨時要求履行的權利,不用過于擔心。以上就是的我們為您帶來的“居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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