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
股權轉讓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外資企業
股權轉讓所需提供的材料
1、關于
股權轉讓的《申請書》
2、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新的外方投資者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在境外公證后經我國駐外(當地)使領館認證,并提供翻譯件。若外方投資者為自然人,本人在中國境內,則提供護照原件核對,不必公證認證。中方投資者則提供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
3、受讓方的資信證明:受讓方的當地銀行出具,其帳戶余額最好不低于本次的轉讓額,表明有能力購買該
股權。
4、有關
股權轉讓的《董事會決議》或《決定》
5、《
股權轉讓協議》
6、《合資或合作
合同》及《
合同修正案》
7、《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董事委派書》及《新任董事會成員名單》
9、 新任董事會成員或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
10、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二、外資企業
股權轉讓需要注意的問題
1、
股權轉讓須經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
2、
股權轉讓后,其
股權結構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須中方控股的,外方不得控股。
3、
股權轉讓后外方的持股比例低于25%的企業,在稅收政策上視同內資企業,成立不足十年的生產加工企業,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稅收優惠政策,須依法補稅。
4、除非
股權轉讓后變更為內資企業,否則不得將
股權轉讓給中方的自然人。
三、外資企業因
股權轉讓變更為內資企業需要注意的問題
1、出口企業要先辦理海關注銷,來料或進料加工企業,有加工手冊沒用完的,海關保號三個月,自海關注銷之日起三個月內新的海關手冊必須辦理完畢,把原手冊未用完的部分轉在新手冊上。時間比較緊,不能拖延。
2、原來的生產型外資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出口業務的,其經營范圍必須添加“貨物、技術進出口業務”。
3、成立不足十年的生產加工企業,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稅收優惠政策,須依法補稅。
4、生產加工企業原來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還須辦理環保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