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勞務
合同應注意什么?
簽勞務
合同應注意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簽訂勞動
合同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簽訂勞動
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平等自愿是指勞動
合同雙方地位平等,應以平等身份簽訂勞動
合同。自愿是指簽訂勞動
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強加于人和欺詐、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
合同。協商一致是指勞動
合同的條款必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才能簽訂勞動
合同。
2.簽訂勞動
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
執行勞動
合同制度過程中有些
合同規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子女;因工負傷協議“工傷自理”,甚至簽訂了生死
合同等顯失公平的內容,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使這類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就成為無效或部分無效
合同。因此,在簽訂
合同前,雙方一定要認真審視每一項條款,就權利、義務及有關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有效合法的勞動
合同。
3.勞動
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同時,要注意勞動
合同的內容,這是履行勞動
合同和勞動爭議處理的重要依據。勞動
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勞動
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
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
合同的責任等。除此以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協商約定其他條款。
4.既要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又要結合實際。簽訂勞動
合同偏離法律、行政法規,可能產生無效
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規,而必須結合實際情況,特別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留有余地的地方。因為這些地方就是照顧適用者的特殊情況。
5.
合同內容可簡可繁。勞動
合同簽訂時要因人、因地、因事而異。簡,容易記憶,便于簽訂,商量余地大;但條款過于簡單、原則,容易產生認識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而帶來不利影響。繁,在
執行時容易掌握,可以減少分歧和爭議的發生,但在簽訂時比較麻煩,而且再詳細的勞動
合同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6.
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依法簽訂的勞動
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簽訂勞動
合同時,在語言表達和用詞上必須通俗易懂,盡量寫明確,以免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