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息是否受法律保護嗎?
1、
民間借貸利息受法律保護;
2、在
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在
民間借貸利息上產生矛盾。對
民間借貸利息糾紛可以參照《
合同法》的明確規定:
(1)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借貸雙方對于利息問題在借款
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貸的性質。
債務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償還或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時,并且在債權人要求還款時,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不支付利息。
(2)借貸雙方約定了利率標準后又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5)當事人因借貸外幣、臺幣等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對高利借貸,應認定
合同無效,并可沒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一定的罰款。
有償的民間借款
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貸時將利息扣除計入本金之內,也不得計算復利,搞利滾利, 否則按照實際借貸額計息或將已收取的復利返還借貸人。
合同約定借貸是有償的,但沒有約定利率或約定不明的,依法律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 因此,出借人應當特別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內心意愿是訂立有償借款
合同,就必須在
合同中明確約定利息條款。
新司法解釋中規定超過多少利息算高利貸?,根據新司法解釋
民間借貸中年利率超過36%(也就是超過了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即視為高利貸。對于屬于高利貸的部份法律是不會保護的,法律只保護沒有超過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