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集體土地
房產繼承手續(xù)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1、
房產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yè)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yè)市值價格。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xù),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xù)。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fā)回執(zhí)。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fā)放已更改權屬人的
房產證明。5、遞交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fā)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guī)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對于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被繼承的,但是由于房屋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故此若是房屋的所有者離世之后,并沒有發(fā)現任何處置房屋的遺囑時,是需要由法定的繼承者協(xié)商處一個具體的繼承方案的,協(xié)商的結果一般是由某個特定的主體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其他繼承人可以多分得其他的
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