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委托賣房糾紛有哪些?
1、被人“吃差價”引起糾紛
部分不法中介在獲得賣家信任,取得了全權委托代理權之后,便會私下里以更高的價格出售
房產,賺取差價,甚至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而賣家由于對房屋交易情況了解得不清楚,白白承擔了損失不說,還可能惹上麻煩。
2、資金安全沒有保障引起糾紛
賣家在辦理委托賣房服務時,一般會主動提供賬號,要求中介收到房款之后,第一時間打到自己的賬戶上。但是,個別不法中介卻私自扣留錢款并挪作他用,更有甚者,還會出現卷款潛逃的情形,這時雙方便會引起糾紛。
3、授權時間過長引起糾紛
如果授權時間和付款時間比較長,那就為不法中介和炒房客提供了炒房的機會,一些黑中介可能就在這段時間內將房子進行多次倒賣,并且從中獲利。此外,他們還可能替賣家做出虛假承諾,損害賣家的利益。
4、不當委托引起糾紛
個別賣家過于輕信他人,連簽訂買賣
合同都讓
房產中介代為辦理,這時一些不法中介就可能會伙同買家對
合同條款任意改動。一旦交易沒有成功,買家要
上訴,賣家就會陷入不利的局面。
三、
房產買賣過戶的流程
(一)買賣雙方簽訂買賣
合同:買賣雙方經洽談,對買賣
房產的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價達一致后,雙方簽一份正式的
房產買賣
合同。
(二)接受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檢查:買賣雙方向管理部門辦理手續后,查驗有關證件、產權,必要時到現場實地勘察,并由評價人對
房產進行評價。
(三)立契過戶:
房產管理部門依據產權性質以及采購對象,按權限申報經負責人同意后,經辦人將辦理立契手續。在契約上蓋章,雙方持
合同和有關證件及資料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子權證或確權證實;身份證或有用身份證實;房子權共有的,別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定見。
(四)辦理產權搬運過戶手續:雙方辦理過戶手續后,買方持
房產買賣契約,到
房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子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換新的
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