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有什么特點
知識產權的特性:1、無形財產權;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
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4、專有性: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是指除了權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權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擁有或者使用。5、地域性: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多邊協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
知識產權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6、時間性:
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是指其權利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法律保護,一旦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這一權利就自行消滅,或者說該
知識產權就依法喪失。二、
知識產權包括哪些種類
知識產權可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工業產權,包括
專利、
商標、禁止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地理標志等;另一類是版權(也稱“
著作權”),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諸如小說、詩歌、戲劇、電影、音樂、歌曲、美術、攝影、雕塑以及
建筑設計等。廣義的
著作權還包括與
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如表演者對其表演的權利、錄音制品制作者對其錄音制品的權利以及廣播電視組織者對其廣播和電視節目的權利等。此外,隨著知識經濟的不斷發展,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反壟斷、域名權等也逐漸被納入到
知識產權體系中。事實上在我國
知識產權是一個廣泛的概念,雖然不具有
知識產權法,但是存在著
著作權法、
專利法等類型的法律構成了廣義的
知識產權法。
知識產權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創新者的權利,維護其權利不受侵害。但
知識產權也有保護的期限,到日期必須公開,是為了為社會謀福利,促進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