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1、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在
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夫妻
離婚時,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給予民事賠償。2、同時,如果一方有家暴行為,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因此,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3、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
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這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法院在判決時要注意公平地補償,以平等保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照顧家庭投入較多一方的利益。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謂
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是指在
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夫妻
離婚時,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給予民事賠償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