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及為整棟
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
建筑面積,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還包括套(單元)與公共
建筑之間分隔墻及外墻水平投影面積一半
建筑面積。根據規定,以下共有
建筑面積應單獨設置戶室不進行分攤,但應分攤僅為本幢服務的相應共有
建筑面積。如為多幢服務的管理用房、警衛室;獨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車棚、車庫等;為公共事業服務的配套用房;避難層
(室)及結構轉換層可獨立使用的部分。“多幢服務的配電間、水泵房等設備用房;消防避難層(室)及結構轉換層;幢與幢之間相連的通廊”,這些共有
建筑面積應單獨設置戶室不進行分攤,也不分攤其他共有
建筑面積。對于小區內的公攤面積,這可以說是屬于全體業主所有,而并非是某個業主所有的,因而每個業主對公攤面積部分都享有使用權,但在行使自己對公攤面積的使用權時,不得妨害其他業主同時使用,否則的話就會對其他業主的合法權利造成損害。面對這樣的情況,權利遭受損害的業主也應該采取恰當的措施來處理。要看具體的情況。一般如果出租人與承租人沒有在房屋租賃
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這是該費用應該由出租人來承擔。若有約定,則就按照約定中確定的主體來承擔物業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