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到案發地公安機關嗎?嫌疑人投案自首不是必須到立案地的,可以到異地的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屬于屬地
管轄,即在哪里發的案,就要在哪里被判刑。如果在異地自首,異地的公安機關會通過案發地公安機關,然后將嫌疑人押解回案發地,由案發地法院最終判決。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從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二、投案自首的相關
量刑規定有哪些?對于自首情節,結合自動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供述犯罪事實的完整性、穩定性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比例。(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者未被采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5)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6)其他類型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7)犯罪較輕(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8)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刑事案件的
管轄權一般是案發地的公安機關,但自首的話就沒有什么強制性的規定了,犯罪嫌疑人甚至都可以到人民檢察院自首,公檢法機關不會因為案件不發生在本地對嫌疑人的自首就視若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