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侵權的證據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
知識產權侵權的證據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⑴身份證明。法人單位須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民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⑵需要公證的證據材料。
⑷如申請公證的證據是證人證言,證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或由公證員親自到場。證人還應向公證處提交有關身份證明。
⑸如申請公證的證據是物證,應提交有關物品樣品、說明、所有權證明等證明材料。
⑹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證據種類包括哪些?
1、當事人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
三、
知識產權侵權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
起訴: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
起訴。不服駁回
起訴裁定,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
上訴。
3、
起訴受理后
法院5日內將
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6、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7、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后依法出具判決結果。
在人民法院審理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過程中,法院不會因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這些證據材料公證過了直接跳過質證的環節。原告或被告在收集了相關證據以后再專門到公證機構辦理公證,其實有些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