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利益與期待利益區(qū)別是什么
一、履行利益與期待利益區(qū)別是什么
1、兩者的內(nèi)涵不同。期待利益是指當事人在訂立
合同時期望通過
合同履行獲得的各種利益的總和,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和因
違約而導致的現(xiàn)有財產(chǎn)的減損滅失和費用的支出。信賴利益是指無過錯的一方當事人信賴
合同完滿履行,在訂立和履行
合同中支出的費用和代價。
2、對兩者保護達到的狀態(tài)不同。對于期待利益的保護可使
合同在被違反的情況下達到
合同被履行的狀態(tài),保護期待利益可替代
合同的履行。而保護信賴利益旨在使非
違約方因信賴
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種費用得到返還,從而使當事人恢復到
合同訂立之前的良好狀態(tài)。第三,
違約損害賠償一般應(yīng)適用期待利益,只有當期待利益無法計算而
合同又不存在繼續(xù)履行的可能時才適用信賴利益。
二、期待利益損失怎么舉證
人民法院認定可得利益損失時應(yīng)當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1、
違約方一般應(yīng)當承擔非
違約方?jīng)]有采取合理減損措施而導致?lián)p失擴大、非
違約方因
違約而獲得利益以及非
違約方亦有過失的舉證責任。
2、非
違約方應(yīng)當承擔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損失的總額、必要的交易成本的舉證責任。
3、對于可以預見的損失,既可以由非
違約方舉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具體情況依職權(quán)分配。
三、期待利益有哪些特點呢
作為一種
合同利益的構(gòu)成要素之一,相比較于信賴利益或其他利益而言,期待利益具有自己明顯的特點。
(1)未來性。期待利益是一種將來利益,是
合同當事人基于
合同訂立時希望或預期未來某一時間內(nèi)所獲得的利益,它是與既得利益方向相反的。這未來的某一時間指的是
合同履行期限:在
合同饅行期限到來之前或
合同履行條件成就之前,期待利益實現(xiàn)僅是一種可能性。只有
合同期限圓滿履行完畢后其才能實現(xiàn)。
(2)現(xiàn)實性。“期待利益是一種由
合同保障的現(xiàn)實的利益”。只要
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會被當事人所得到,即只有當事人履行了
合同.才能將可能得到的利益轉(zhuǎn)化為既得利益。即
合同是否履行完畢是期待利益能否實現(xiàn)的前提條件。
(3)不確定性。利益與風險同在,當事人要想獲得利益就必須承擔風險,這是必然的。當事人期望通過
合同履行來獲得某種利益或好處,同時也應(yīng)認識到其中存在的某種風險,但是囿于人的局限性,當事人不可能將其所預見未來某一時段要發(fā)生的風險在
合同中一一舉例。從這個意義上講,
合同利益也是一種風險利益,它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正如上述所說,期待利益盡管具有一定的現(xiàn)實性,但它同時還具有未來性和期待性的特點,更是增加期待利益的風險系數(shù),使之具有更高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