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繼承都有什么方式?
一、根據法律規定繼承都有什么方式?
法定繼承:即無遺囑繼承,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先后順序和
遺產分配原則而發生的繼承關系。
遺囑繼承:即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個或數人繼承
遺產。
遺贈繼承:即指定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遺產。
繼承順序及
遺產分割
繼承分為兩種,一是法定繼承,二是遺囑繼承。如果有合法有效遺囑的則首先應當遺囑處理
遺產,則不存在法定繼承的問題。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
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
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法定繼承一般在如下情況下發生:
① 被繼承人生前沒有訂立任何遺囑及遺贈扶養協議;
②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為明示放棄;
③ 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如不放棄需明示;
④ 遺囑繼承人因殺害被繼承人等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
⑤ 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繼承人死亡;
⑥ 遺囑全部或無效部分后,無效部分所處分的
遺產;
⑦ 遺囑或遺贈協議沒有處分的
遺產。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等額平分繼承,包括:
1、配偶,
同居、去世時已
離婚的“配偶”不具有繼承權。
2、 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扶養教育關系的,相互之間享有繼承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喪偶兒媳、喪偶女婿。
3、父母
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其不繼承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等額繼承,包括:
1、兄弟姐妹(婚生、非婚生、收養、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目前我們國家所規定的繼承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并且不同種類的繼承方式具有的法律效力,優先權利也是有比如說所差別的。遺囑繼承相對于法定繼承方式來說就會具有優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