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約束的
合同有效嗎?
?一、單方約束的
合同有效嗎
單方約束的
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它是否滿足
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第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要具有締約能力。簽訂
合同的當事人各方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
合同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第二,
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希望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在意志與外部表示一致。法律規定在意思表示不真實情況下訂立
合同,當事人有權申請變更或者撤銷。
第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法典》規定,凡因欺詐或脅迫訂立并損害國家利益的
合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
合同、以合法行為掩蓋非法目的訂立的
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合同一律無效。只要滿足上述
合同的生效要件,即使是單方約束的
合同也是有效的,比如贈與
合同。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
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
合同生效首先應當符合房屋轉租
合同的生效還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轉租
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
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2、承租人其實就是房屋轉租
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稱其為次承租人只是為了使其與房屋租賃
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區分,從而明確其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關系。因此,次承租人必須完全符合法律關于承租人的主體資格要求,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承租人主體資格有限制的,完全適用于次承租人。
3、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
合同時,除非有特別約定,通常情況下都是認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賃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