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仲裁后得到仲裁的裁決結果時間一般是多久?申請仲裁后得到仲裁的裁決結果時間一般六個月左右,不同的案件需要的時間存在差異,具體規(guī)定如下:1.《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guī)則》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作出裁決的期限為仲裁庭在組庭后6個月內作出裁決書。經(jīng)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糾紛,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長的,經(jīng)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長,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二、仲裁的流程是怎么樣的?1、一方當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2、委員會于收到申請書后5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3、立案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將仲裁規(guī)則和仲裁員名冊送申請人,并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guī)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4、被申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答辯,雙方按名冊待定仲裁員。普通程序審理時由三名仲裁員組成,雙方各選一名,仲裁委員會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員;案情簡單、爭議標的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員審理;5、開庭:庭審調查質證、辯論、提議調解;6、制作調解書或調解不成時制作裁決書;7、當事人向法院申請
執(zhí)行。與司法審判的兩審終審制不同,仲裁裁決是一裁終局的。因勞動關系不被單位認可、土地承包糾紛以及經(jīng)濟貿易糾紛而提出的仲裁請求,由于涉案原因不同,故此案件審理需要花費的時間不一。但是不管是什么案件,只要仲裁機構受理了,那么不僅需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仲裁,同時需要在期限內得出結果,案情若是比較復雜,就需要提出延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