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和企業名稱權的區別有哪些?1、適用情況不同,一個公司一般都只有一個商業名稱,就自然人的身份證一樣,一個人就只有一個名字就只有一個身份證。而一個企業名稱可以有很多個
商標,并且一個
商標也可以用在多個企業名稱上。2、表現形式不同,
商標可以有多種表現形式,可以是圖形,也可以是文字,還可以是字母,而企業商業名稱只能是兩個或者多個漢字構成,《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十條 企業可以選擇字號。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3、保護的法律不一樣,
商標是受《
商標法》保護,而商業名稱由《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保護。4、保護的時間地點不一樣,
商標保護時間只有十年,十年后要再用的話,就得續展,而企業名稱是終生的,一次注冊就可以了。保護的地點也不一樣,
商標一旦在中國注冊,就全國受保護,而商業名稱一般都限定在省、市、縣等一定行政區劃之內。二、
商標權的特征有哪些?1、
商標權獨占性,這種專用權表現為三個方面:(1)
商標注冊人有權依據《
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將其注冊
商標使用在其核準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裝上或者服務、服務設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2)
商標注冊人有權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經其許可擅自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3)
商標注冊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冊
商標,也可以將自己的注冊
商標轉讓給他人,這種許可或轉讓要符合法律規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2、
商標權時效性指
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內,
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不進行續展手續,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3、
商標權地域性注冊
商標專用權僅在
商標注冊國享受法律保護,非注冊國沒有保護的義務。在我國注冊的
商標要在其他國家獲得
商標專用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就必須分別在這些國家進行注冊,或者通過《馬德里協定》等國際
知識產權條約在協定的成員國申請領土延伸。4、
商標權財產性
商標專用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
商標專用權的整體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權利人的心血和勞動。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質財富,它雖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載體表現,但載體本身并無太大的經濟價值,體現巨大經濟價值的只能是載體所蘊含的智力成果。企業
商標權和名稱權之間也有各種各樣的聯系的,比如一些知名
商標,消費者看到該
商標,就會想到企業的名稱。該
商標就代表這件產品是某家特定的公司生產的,注冊公司需要先想好公司的名稱,但
商標是可有可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