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是什么
一、滿足什么條件是
違約損害賠償?
1、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
合同關系;
2、一方作出
違約行為,包括積極作為和消極不作為;
3、另一方因
違約方的
違約行為而遭受損失;
4、
違約行為和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是什么?
1、一般的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違約人需要具有明確的過錯責任。
2、對于嚴格責任的部分,需要有明確的免責事由。
3、雙方約定了賠償范圍的,
違約人依當事人約定的損害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4、雙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
違約人按法定的賠償范圍進行賠償
三、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法定賠償范圍有哪些?
1、應遵循完全賠償原則,即因
違約方的
違約行為而對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損失都應當由
違約方負賠償責任。
2、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反
合同一方訂立
合同時預見到或應預見到的因違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一方
違約后,另一方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對
違約責任的范圍規定如下: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
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
合同一方訂立
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