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女方騙婚要什么證據
一、告女方騙婚要什么證據?
告女方騙婚應收集證據有:
(1)共同上當受騙的人的證人證言。
(2)騙婚過程中的財禮收據,以及騙婚人的不正常行為表現可采取錄音錄像。
如果是告詐騙到公安局報案,將被騙經過向公安機關陳述,并說明要求提起公訴時附帶民事訴訟,追回損失。
雙方感情不合可以向法院
起訴離婚,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真實,假借結婚而騙取財物,事后攜款逃跑,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會調查取證,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實踐中判斷是否是騙婚,應該從雙方是否結婚,要看對方是否騙了一定數額的財物??梢詮囊韵聨讉€方面來認定騙婚:
1、時間上,借結婚騙取錢財的主觀故意發生在結婚之前。
2、行為上,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后,行為人將財物用于個人揮霍。
3、騙取的錢財歸屬上,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系的其他人的財產,并非屬于婚姻關系成立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二、女方什么情況算騙婚?
法律上所指的騙婚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1、在司法實踐中,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罪處理。
2、如果一方還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較多的彩禮,則不能按騙婚處理。
3、在實踐中,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識淡薄,對婚姻不負責任等,導致兩人無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為騙婚。
騙婚的實質是以結婚為誘餌,詐取對方的財物。這里面有許多細節需要認真調查,因此,如果感覺到對方是在騙婚的,建議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專業司法機關來進行判斷、處理。
三、誣告女方騙婚的后果
誣告女方騙婚可能面臨被
起訴的后果。
女方到法院
起訴離婚,只要女方有夫妻感情破裂證據,在法院調解無效前提,法院會判決準予
離婚的。
如果一方無法生育,也算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原因。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的,準予
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