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宣告無效可以
上訴嗎
婚姻無效被法院宣告后,可能會有當事人不服,認為自己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那么關于不服法院作出的婚姻無效宣告當事人應該如何處理呢?可否
上訴?這需要根據相關的司法程序決定。
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無效的程序上與其他民事訴訟案件相比有不同:
1、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后,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2、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如果法院經審查認為該婚姻有效,則允許原告撤訴。同時,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4、關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應當主動審查,不能因雙方當事人對本屬無效的婚姻沒有爭議就不加追究。
5、對婚姻效力問題的處理應當單獨制作出判決文書,與涉及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的判決文書是分別做出的。
6、對婚姻效力的訴訟,實行一審終審。
也就是說,一審法院對婚姻效力作出判決后,不論是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認定婚姻無效,還是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認定婚姻有效,當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對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提出
上訴。
但是,當事人對于法院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判決不服的,可
上訴。如果當事人向通過
上訴來維權,對于相關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議可以找個婚姻無效專業的律師咨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