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近親婚姻無效需要哪些材料
宣告近親婚姻無效需要哪些材料
近親結婚是法律不允許的,同時也在倫理道德和醫(yī)學上也是不可行的。不過不少偏遠地區(qū)和農村,仍舊迷信親上加親,導致許多近親結婚的事實發(fā)生。此時作為當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不過向法院申請需要準備一些材料。
通常來說,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要這些材料:
1、以重婚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于重婚的證據(jù)等等。
2、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后難以治愈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y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后難以治愈的相關材料。
由此可知,近親結婚的情況只要提供他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做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為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材料即可,如果對于準備何種證明材料不懂的,建議可以找個近親結婚專業(yè)的律師咨詢一下。
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確實屬于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并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戶、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