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撫養費征收時效有什么規定?
(一)由于社會撫養費不屬于
行政處罰的范疇,因而其并不受兩年時效的限制。
(二)根據違法生育或者非法收養的性質、情節和收入取證情況,確定下列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1、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會撫養費后補辦生育證。
2、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齡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但沒有辦理收養證的,動員其依法辦理收養證,拒絕辦理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收養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征收。
6、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嚴重情節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人,按較高的倍數征收:
(1)實際收入明顯高于當地人均收入,但無法核實其具體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違法多生育子女后沒有及時報告,超過一年的,按照總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過三年未主動報告或者經舉報查實的,按總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員會的土地被納入征地規劃后,違法多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違法生育前后藏匿、轉移財產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繳納終止妊娠保證金,又拒不終止妊娠導致違法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二至六倍標準內酌情決定計征倍數。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根據以上規定制定社會撫養費征收的具體標準。
7、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或非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再繼續違法多生育或多收養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養一個子女,按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征收標準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各地會在自己的政府網上有具體征收標準
其實我們能了解到的是,首先社會撫養費不是屬于
行政處罰的犯愁所以不受所謂的兩年時效的限制,其次對于違規生育有關的部門還會調查取證,之后才會對撫養費具體的數目做出標準,然后再通知去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