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費用項目有哪些?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征地補償法律規定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
保險等社會
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征地補償工作要求是什么?
切實做好征地涉及的
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先安置后
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
拆遷行為;合理進行住房
拆遷的補償安置,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被
拆遷農戶居住問題;統籌規劃有序推進征地
拆遷。
同時,還要認真做好用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工作,妥善解決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簡化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強化市縣政府征地實施主體職責,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在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認真履行部門職責;落實征地批后反饋制度,建設用地批準后6個月內,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征地批后實施完成情況,通過在線報送系統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