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立遺囑的情況下財產繼承怎么辦沒有遺囑的情況下,
遺產應由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程序繼承
遺產。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依《民法典》第10、12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二、
遺產什么時候開始分割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之時,即是繼承的開始時間;但繼承人在什么時間內分割
遺產,民法典并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一般認為繼承開始后,依據
遺產分割自由原則,應由所有繼承人經協商取得一致并確定分割
遺產的時間。如果共同繼承人對于
遺產分割的時間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請求基層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所在單位等)予以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另外,共同繼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繼承開始后,都有隨時請求分割
遺產的權利,并在請求不被接受或者認為
遺產分割顯失公允時,有權要求基層組織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
起訴。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遺產的分割時間,或者徑直做出分割
遺產的判決。當然,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都是有條件和期限的,繼承人的
遺產分割權也是如此。有關
遺產的分割時間,我國民法典要求繼承人應遵守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另外,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均未表示放棄繼承,且未進行
遺產分割,則各繼承人對
遺產處于共同共有狀態,即使經過了20年,這種共同共有狀態也不會改變。所以,雖然此時不能提起
遺產分割之訴,但繼承人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析產之訴。遺囑
遺產一般情況下是同一繼承人進行平均分配的,也就說所有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一樣的;不過也可以繼承人之間進行商議繼承份額;沒有出世的胎兒也有繼承權的,所以也要保留胎兒的那一份
遺產,在胎兒出生之后就可以辦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