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的約定
合同有效期的約定
簡單的講,所謂的“
合同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稱為“
合同期限”,主要分為
合同的生效和
合同的終止。
一、
合同生效時間
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如果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
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采用
合同書形式訂立
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
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
合同的,可以在
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
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 如果
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
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
合同生效時間。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
合同生效的,不影響
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
合同終止時間
法律如對
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別規定的,
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該限制。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的部分無效。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
合同。
如果沒有約定
合同的終止時間,那么判斷
合同是否終止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一般意義上的
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
合同約定的
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2.
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整履行
合同義務的,或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
合同義務的;可隨時解除
合同;?
3.
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過失或故意造成
合同無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
合同并要求賠償?
4.因不可抗力使
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終止
合同。
如果法律無特別規定的,則依
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任意約定期限。若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則應視為無限期
合同,
合同將無限期地約束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合同。
現在,您對
合同有效期的約定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我們可以發現,
合同有效期是
合同里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所以當事人在訂立
合同時,應對
合同期限這一問題給以足夠的重視。避免在
合同簽訂之后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