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歸派出所管嗎?
合同詐騙不歸派出所管,
合同詐騙案件屬于公安機關
管轄的刑事案件,一般都需要去公安局的經偵大隊報案。公安機關在接到相關報警、舉報,認為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發生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對符合立案條件而不立案偵查的,受害人可以向當地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督促公安機關立案。
合同詐騙罪是指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二、
合同詐騙怎么處理無論是
合同的民事欺詐還是
合同的刑事欺詐都是違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民法和刑法關于
合同欺詐應當承擔的責任的規定,在問題發生時,可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1、協商變更和解除
合同。協商變更,包括對
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協商解除,是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在
合同關系有效期限尚未屆滿前提前終止
合同。協商變更和協商解除這種補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詐方往往予以拒絕,在這種情況下,被欺詐方應當采取其他措施。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適用于被欺詐方發現已簽訂的
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方有欺詐嫌疑,雙方簽訂的
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無效
合同的場合。在這種場合,被欺詐方應暫不履行
合同規定的內容,如不予發貨,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財產無法返還。3、中止履行。中止履行適用于被欺騙詐方已經開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畢,發現
合同可能為欺詐性
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在這種場合,被欺詐方應當暫時停止履行。4、請求
合同管理機關確認
合同無效。如果被欺詐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這中發現
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
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且雙方在
合同中訂有仲裁協議的,可以提請
合同管理機關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仲裁委員會對
合同進行審查,確認該欺詐性
合同為無效
合同。5、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合同無效。如果被欺詐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發現
合同屬于欺詐性的
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且雙方沒有訂立書面仲裁協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訴,要求確認該欺詐性的
合同無效。在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合同無效的過程中,應當注意:發現對方有欺詐嫌疑的,要及時
起訴;在
起訴前做好充分準備,包括收集證據、寫好
起訴狀等;在發現欺詐方可能處分或轉移已經履行的財產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
保全。6、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合同欺詐的案件有許多都是觸犯刑律的,欺詐方應負刑事責任。在發現欺詐方隱匿財產不能履行或欺詐方潛逃之后,被欺詐方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報案,并積極提供各種線索,收集有關
合同欺詐的證據,協助司法機關快速偵破
合同欺詐案件,以挽回因
合同欺騙詐所遭受的經濟損失。無論遇到怎樣的
合同糾紛,正確的去處理、解決才是最好的辦法,否則的話只會讓自己遭受更多的損失。在與對方簽署
合同之后,發現其簽署
合同的目的只是為了非法占有并不屬于自己的財產,此時在確定詐騙金額之后,可以帶上相關材料到公安機關報案。由于這是刑事類型的案件,故此即使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其也會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將會同詐騙案移交到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