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需要支付殘疾賠償金嗎?
一、工傷需要支付殘疾賠償金嗎?
工傷需要支付殘疾賠償金,但是必須要先由鑒定傷殘等級,工傷傷殘鑒定結論下來之后,向所在地勞動部門提交申請資料(一般有工傷認定書,傷殘鑒定報告,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帳號等)申請工傷待遇,待工傷
保險基金審核之后,就會收到傷殘待遇的。
工傷里面沒有殘疾賠償金這一項目,殘疾賠償金是一般民事侵權案件中的賠償項,如果在工傷后被認定工傷的傷殘,工傷的傷殘對應有個有點類似的叫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另外其他的工傷待遇包括一次性
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另外如果一致四級工傷殘疾則還有傷殘津貼。
二、法律規范對傷殘賠償的規定
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
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
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
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
保險待遇,基本養老
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
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
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
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
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
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
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
合同的,由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
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對于那些鑒定為工傷,但是卻沒有致殘的,并不能獲得殘疾賠償金。若是致殘確定了殘疾等級的,殘疾賠償金的支付需要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職員在受傷之后,具體可以獲得的殘疾賠償金需要根據職員的傷殘等級,正常上班時的薪資來確定。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