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時間到了去接人需要辦什么手續
各地
看守所規定可能不一樣,具體由
看守所予以告知。
可參考《
看守所留所
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罪犯服刑期滿,
看守所應當按期釋放,發給刑滿釋放證明回書,并告知其在規定期限內,持刑滿釋放證明書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登記手續;
有代管錢物的,
看守所應當如數發還。刑滿釋放人員答患有重病的,
看守所應當通知其家屬接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五節 釋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知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 罪犯釋放后,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 對刑道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回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除此,各地也有相應的政策,可向當地政府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