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自首情節的規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自首情節的規定是存在以下情形即可認定交通肇事逃逸存在自首:(一)逃逸人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電話向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候處理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地有關部門報案,等待接受處理的。(四)根據規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認定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偵部門立案處理: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傷亡的;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遺棄,致使被害人因無法得到及時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疾的。以上認定標準在全國各地交管部門和法院具有共性。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罰1、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
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三、哪些情況下不構成逃逸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
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交通肇事者將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實踐中,交管部門除了規定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1、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的;2、
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3、
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4、
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交通肇事逃逸之后將會加重處罰,當然交通肇事逃逸,如果還存在著自首的行為,依然是需要考慮到這個情節,并且做出一定的處理。我們國家規定的交通肇事之后,如果逃逸人員主動的進行報案,并且如實供述罪行將構成自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