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的
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一、自己做的
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自己做的
合同不一定受法律保護,只有
合同成立并有效之后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如下
(一)當事人必須在自愿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二)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三)
合同的標的和內容都必須合法
(四)必須是互為有償的
(五)
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二、書面
合同的簽訂
(一)簽訂書面
合同的意義
1.是
合同成立的證據
2.是履行
合同的依據
3.是
合同生效的條件
(二)
合同的形式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書面
合同主要采用兩種形式:一種是條款較完備、內容較全面的正式
合同。另一種是內容較簡單的簡式
合同,如銷售確認書和購買確認書。這兩種形式的
合同,雖然在格式上、條款項目和內容的繁簡上有所不同,但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
合同的內容書面
合同的內容一般由下列三部分組成:
1.約首是
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
合同的名稱,訂約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要求寫明全稱)。此外,在
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寫明雙方訂立
合同的意愿和
執行合同的保證。
2.本文是
合同的主體部分,具體規定了買賣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般通稱為
合同條款。如品名條款、品質條款、數量條款、價格條款、包裝條款、交貨(裝運)條款、支付條款、及商檢、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條款等。
3.約尾一般列明
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訂約的時間和地點及生效的時間。
合同的訂約地點往往要涉及
合同準據法的問題,因此要謹慎對待。我國的的訂約地點一般都寫在我國。
合同的修改和終止
合同一經訂立,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在實際業務中,
合同簽訂之后,有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發現需要對
合同的某些內容加以修改或補充。
合同的有效性并不是根據該
合同是由制定的來判斷的,對于民事主體個人,若訂立的
合同是合法的、有償的,并且該
合同的形式也滿足相關規定的要求,那么在有第三方自愿與其簽署
合同厚,該
合同就會在簽署時起可能有效,之后會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