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
拆遷怎么補償?首先須明確一點:公房是國家財產,不能作為私人財產被繼承。房屋承租人購買現住公房后作為被
拆遷人,由
拆遷人按照被
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對被
拆遷人給予補償,政府對被
拆遷人不再提供經濟適用住房。被
拆遷人住房超過房改政策規定標準的,
拆遷人應當扣除超標部分的補償款中屬于應當上繳財政或者返還原售房單位的部分,并分別上繳或者返還。
拆遷租賃房屋,被
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
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
拆遷人對被
拆遷人給予補償,被
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
拆遷人應當對被
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
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
合同。由
拆遷人對房屋所有人進行安置;未解除租賃協議,但對
拆遷事宜協商一致的,由
拆遷人對所有人補償,由所有人對承租人進行安置。
拆遷當事人三方權利義務是明確的。被
拆遷人與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一致協議時的處理方式:為保障承租人的權益不受損害,實行產權調換,被
拆遷人與原承租人就新調換的房屋簽訂協議續租。本條款充分體現了民事活動中主體平等的原則。公房承租人對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和有限處分權。公房承租人對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權利也不能以繼承的方式轉由其繼承人享有,只能通過變更的方式轉由符合條件的繼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遺囑的方式對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實體的處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遺囑的方式對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實體上處分的,該處分屬無權處分,在有權限的公房管理單位給與認可之前,該處分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拆遷補償的受償方為被
拆遷人,即被
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存在公房租賃關系的情況下,被
拆遷人也就是公房租賃關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與從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或對承租人進行安置后才能獲得補償。在被
拆遷人對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情況下,不存在對承租人的金錢補償問題。但在解除租賃關系的情形中,被
拆遷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錢作為買斷承租人承租居住權的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