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合同上
違約金生效嗎?
一、勞動
合同上
違約金生效嗎?
肯定是生效的,
合同雙方在簽訂了
合同條款后,已具備
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發生
違約,則會予以
合同當事人對方予以相應的賠償,
違約金的上限應該根據損失程度來估算。
(1)如果
合同當事人在
合同中沒有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金等于
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
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
合同一方訂立
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對
違約金進行約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
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
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
違約金的,增加后的
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
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
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
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
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