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前的錢屬于
遺產么?去世前的錢屬于
遺產,只要是屬于個人所擁有的合法收入是屬于
遺產。根據我國的《民法典》,
遺產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個人財產,死亡賠償金則是發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種收入,所以它不屬于
遺產的范圍,并且死者也無權對死亡賠償金進行分配。但死者的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除死者的合理醫藥費外,還可以向侵權人索取經濟損失等費用。死亡賠償金是由侵權人賠付給死者親屬的一種賠償金,它包括受害者的
醫療費、喪葬費等等。權利人有權像侵權人索取相關的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過的費用不算在內。若受害者的親屬先墊付了部分費用,則親屬有權像侵權人行使追索權。除此之外,從下述幾個方面也能證明死亡賠償金不屬于
遺產:1、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的家庭的一種補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因此不屬于
遺產。2、若受害人死亡,那么就已經不存在民事主體了;其賠償金由受害者的親屬或者近親,而侵權人與權利人也形成了法律關系,這在法律上是說得通的。但如果說賠償金是
遺產,那么這筆賠償金也可認為是受害人取得的財產,沒有民事主體而獲得的財產。在法律上時說不通的。3、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律條例也有說明死亡賠償金不屬于
遺產,它是專屬于受害人親屬的一種財產。二、胎兒繼承權的規定是什么?對胎兒保留份額的處理,依胎兒出生時是死體還是活體而不同:1、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可由其母親代為保管。2、如果胎兒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但應由該死嬰的法定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3、如果胎兒出生時即為死胎,則該保留的份額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分割。去世之前所擁有的合法財產,通常情況下是屬于可以繼承的部分,但是也需要了解到一些特殊的情況,如果是因為
交通事故意外導致死亡的情況之下,對方所賠償的交通賠償方面的撫恤金是屬于給予親屬的,不能夠屬于
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