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
著作權個人所得稅減免的標準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四十八號)規定: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規定:第八條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
專利權、
商標權、
著作權、非
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
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
證券、
股權、
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因此,個人轉讓
著作權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與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
著作權轉讓的材料
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第二十五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的書面
合同”的規定,轉讓
著作權應當訂立書面
合同,
合同應當包括如下內容:作品名稱;轉讓權利種類和地域范圍;轉讓價金;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違約責任;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一)
著作權轉讓登記所需要的文件1、按要求填寫的
合同登記表;2、
合同復印件;3、申請人身份證明。(二)轉讓流程提交申請→登記機構查詢→登記機構受理→登記人員審查→登記完成(三)轉讓需提供的資料1、
合同登記申請表并蓋章;2、轉讓或專有許可
合同并蓋章;3、轉讓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蓋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護照等;4、計算機軟件登記證書的復印件。對于
著作權轉讓的具體情況應當基于
著作權產生的經濟收益來進行認定,特別是對于個人所得稅的交納上,應當基于上述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如果拒不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或者漏稅處理的,還需要追究
著作權人的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