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贍養老人還可以繼承
遺產嗎?這個也是可以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否既遂,也無論殺害動機為何均喪失對于被繼承人本人的繼承權;另外,該繼承人僅喪失其所所害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是喪失被繼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繼承權。(二)繼承人為爭奪
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要求殺害的目的必須是爭奪
遺產;與(一)同,該繼承人僅喪失其對所爭奪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三)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此處要求虐待被繼承人的必須情節嚴重而遺棄被繼承人沒有情節嚴重的要求;另外,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此種情形若繼承人后來悔改的并且被繼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諒的,其繼承權可以恢復。因此這種情形下有過錯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并不絕對喪失。(四)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依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但是不以此為限其他情形若可認定情節嚴重也導致喪失繼承權。綜合上面所說的,對于繼承
遺產一般只要是屬于合法的繼承者都可以得到,對于不贍養老人不是在喪失繼承權的范圍之內,那么就可以依法的獲得,但如果老人立有遺囑那么就必須要按遺囑的內容來進行分配,從而保障到其它繼承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