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guī)定兩個遺囑哪個有效?根據法律規(guī)定兩個遺囑在兩個遺囑內容和形式方面都不存在著瑕疵的情況之下,應當是以后訂立的遺囑為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0條規(guī)定,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遺囑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遺囑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遺囑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規(guī)定。遺囑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這里所說的遺囑有效要件,僅指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二、遺囑的有效要件是什么?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遺囑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依我國現行法規(guī)定,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因此,遺囑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我國《繼承法》第22條的規(guī)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以遺囑設立時為準。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有遺囑能力的,其后雖喪失遺囑能力,遺囑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貫徹
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1條中明確規(guī)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后于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F實生活當中,對于訂立遺囑,一般情況下訂立的遺囑都是一份遺囑,這樣的話也不會產生一些矛盾,如果訂立的書本遺囑當中內容是相互抵觸的情況之下,應當是以后給你的遺囑為準的,在這種情況之下才能夠最真實的反應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