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辦理
房產遺囑公證?
一、怎么辦理
房產遺囑公證?
繼承人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明,死者的死亡證明,身份信息證明,財產所有權證書,到公證處辦理即可。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二、當事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提供那些證明材料?
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復印件,已注銷戶口的,應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遺囑應當包括內容: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
執行人
執行等;有遺囑
執行人的,應當寫明
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9、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遺囑是遺囑人具有自主行為能力時立下的遺愿,行為人自身沒有自主行為能力的可以申請代遺囑人立下遺囑,并通過遺囑公證證明遺囑的真實合法性。遺囑在繼承的過程中,繼承人應按遺囑內容繼承,遺囑中涉及
遺產不合法的,不受繼承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