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文書示范文本》(試行)說明2
(2002年7月5日司法部發布司發通[2002]56號)
××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
××司鑒中心[20××]毒檢字第×號 司法鑒定技術專用章(鋼印) 委托單位:××縣公安局 委托日期:20××年××月××日 委托事項:對送檢的江×檢材作毒物分析 送檢材料:1(開棺取出的)胃組織及胃內容物若干; 2(附于布片上的)嘔吐物若干; 3紙片1張。 檢驗日期:20××年××月××日 檢驗地點:××司法鑒定中心 一、檢驗過程 (1)胃組織、胃內容物和嘔吐物毒物化學檢驗: 分別取適量胃組織、胃內容物和嘔吐物,經有機溶劑提取、凈化后,作常規GC/MS分析,均未出現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等安眠鎮靜藥物、常見麻醉劑、違禁毒品、有機磷農藥以及殺蟲劑等有毒成分的特征色譜峰和特征碎片離子。 另取適量胃組織和胃內容物進行雷因希氏反應分析,結果呈陰性。 (2)紙片毒物化學檢驗: 取適量紙片,經有機容劑提取、凈化后,作常規GC/MS分析,出現阿斯匹林、2—羥基苯甲酸、咖啡因及尼可剎米成分的特征色譜峰和特征碎片離子;未出現其它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等安眠鎮靜藥物、常見麻醉劑、違禁毒品、有機磷農藥以及殺蟲劑等有毒成分的特征色譜峰和特征碎片離子。 二、檢驗結果 1從送檢紙片中檢出阿斯匹林、2—羥基苯甲酸、咖啡因及尼可剎米成分。 2從送檢的紙片、胃組織、胃內容物和胃嘔吐物中均未檢出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等安眠鎮靜藥物、常見麻醉劑、違禁毒品、有機磷農藥、殺蟲劑以及砷化物等有毒成分。 檢驗報告人:主任法醫師:×××(簽名) 主檢法醫師:×××(簽名) ××司法鑒定中心 司法鑒定檢驗報告章 二×××年×月×日 ××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書證審查意見書
××司鑒中心[20××]臨證字第×號 司法鑒定技術專用章(鋼印) 委托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 委托日期:20××年×月×日 委托事項:對孫×的傷情進行法醫學書證審查 送審材料:1委托書壹份; 2公安局預審卷宗壹冊,檢察院卷宗貳冊,法院卷宗叁冊; 3X片貳拾張,CT片伍張,MRI片捌張。 送審日期:20××年×月×日 被審查人:孫×,女性,49歲,漢族,安徽人,已婚,文盲,農民,住安徽省合肥市×鎮×村×組,現在北京打工,暫住北京市×路×號。 審查日期:20××年×月×日 審查地點:××司法鑒定中心 一、案情摘要 據20××年××月××日某區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記載:20××年××月××日××時,自訴人孫×在她居住的墻上挖門,準備住進隔壁一間空房時,與被告人崔×發生爭吵,在爭執中,崔×將孫×甩倒在地,崔×的雙腿壓在孫×的腿上,并用一只手按住孫×的胸部。孫×受傷后于當晚××時許,由其丈夫用車子送往某區人民醫院治療。此后,孫×左半身癱瘓,左手掌呈猴掌狀態,生活不能自理,平時由其丈夫背著進出。 二、書證摘錄 120××年××月××日—××月××日,某區人民醫院住院病歷記載:入院時檢查:孫×頭頸部無外傷,劍突下及下腹部輕觸痛,脊柱和四肢無畸形,功能正常,腎區稍壓痛,叩擊尾骨處有壓痛,神經系統未引出任何病理征。20××年××月××日病程記錄:自述左下肢不能活動,但未見陽性體征。出院時診斷:軟組織傷;骨質增生(腰椎);左下肢肌張力增高待查。 220××年××月××日—××月××日,某區人民醫院住院病歷記載:以左下肢運動障礙半年余、加重半個月為主訴入院。20××年××月××日病程記錄:左下肢感覺障礙與神經分布不符,可能為非器質性病變,配合針灸“暗示”療法,效果甚佳。出院時診斷:軟組織損傷;腰椎骨折增生;左下肢運動障礙(癔病性)。 320××年××月××日,××市高級人民法院法醫學鑒定書結論:20××年××月××日,被鑒定人孫×遭受的傷害屬于一般傷害;孫×左半身癱瘓屬于外傷后神經癥—癔病性偏癱;20××年××月××日孫×所遭受的外傷作為精神刺激,成為癔病性癱瘓的直接誘發因素。 420××年××月××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崔×傷害孫×一案法醫學鑒定書補充說明書記載:“原鑒定書所指的外傷主要是精神損傷。癔病的直接原因是精神因素。輕微外來機械作用力和精神創傷是引起癱瘓的直接誘發因素,單純輕微的外來力量不會引起癱瘓”。 5閱片:20××年××月××日××醫院頭部正側位X片×張(號××),20××年××月××日××醫院頭部CT片×張(號××)、20××年××月××日××醫院頭部CT片×張(號××),20××年××月××日××醫院頭部MRI片×張(號××),共×張X片、×張CT片及×張MRI片,示:××。 三、分析說明 根據委托機關提供的現有的材料,包括病史,結合本中心檢驗所見(并專家會診意見)分析如下: 1根據本案卷宗和病歷材料,孫×受傷當天送往某區醫院,入院體檢除了劍突下及下腹部輕觸痛、腎區稍壓痛、尾骨處叩擊痛以外,未見其它異常表現。為此,某區醫院所作“軟組織損傷”的診斷可成立,這種損傷是外力作用于人體而造成的局部組織結構、器官的輕微損害,其經過治療后一般可以痊愈。參照《××××》,應評定為輕微傷。 2孫×軟組織損傷后第××天起所表現的左下肢癥狀和體征與神經分布不符,配合針灸“暗示”療法后,效果又甚佳。據此,某區醫院所作的“左下肢運動障礙(癔病性)”的診斷以及××市高級人民法院法醫學鑒定書的“單純輕微的外來力量不會引起癱瘓”的分析意見可以成立。孫×軟組織損傷后表現的左下肢癥狀和體征可能與糾紛當時的輕微損傷有間接(心理)因果關系,其發病機理有待進一步認識。孫×此種癥狀和體征通過綜合治療一般是可以有所改善或痊愈的。 四、審查意見 1被審查人孫×受傷當時為軟組織損傷,應為輕微傷。 2被審查人孫×軟組織損傷后所表現的左下肢癥狀和體征可能與糾紛當時的輕微傷有間接(心理)因果關系。 書證審查意見說明人: 主任法醫師:×××(簽名) 主檢法醫師:×××(簽名) ××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書證審查意見章 二×××年××月××日 ××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咨詢意見書
司鑒中心[20××]物咨字第×號 司法鑒定技術專用章(鋼印) 委托人:李明 委托日期:20××年×月×日 委托事由:對李明、張圖與李小明之間有無親生血緣關系進行技術咨詢 檢驗材料:李明、張圖與李小明指血各少許 檢驗日期:20××年×月×日 檢驗地點:××司法鑒定中心 一、情況摘要 20××年×月×日,李明、張圖攜李小明來本中心,要求對李明、張圖與李小明之間是否存在親生血緣關系進行技術咨詢。 二、檢測過程 (一)被檢驗人及檢材登記 姓名
性別
稱謂 出生年月 證件號碼
張 圖 女 母
1965.8.5 李小明 男 子 1992.6.8
李 明 男 父 1963.8.21 (二)檢材處理和檢驗方法 按血清學方法檢測ABO血型;用chelex法抽提DNA,用復合擴增和四色熒光技術檢測STR位點的基因型。 (三)檢驗結果 檢測系統 張 圖 李小明 李 明 ABO O A AB D3S1358 15,16 15,17 15,17 vWA 14,17 14,18 17,18 FGA 22,23 22,23 22,24 D21S11 29,31.2 29,31 30,31
D18S51 13,20 18,20 13,18 D5S818 10,10 10,12 10,12 D13S317 8,9 9,11 10,11 D7S820 11,13 12,13 11,12 D16S539 9,12 9,13 12,13 THO1 6,9 6,7 7,9 TPOX 11,11 11,11 9,11 CSF1PO 12,12 12,12 10,12 三、分析說明 根據孟德爾遺傳定律,孩子的全部遺傳基因必須分別來源于其親生父母雙方。綜上檢驗結果分析,李明、張圖在13個STR位點的基因型符合作為李小明親生父母親的遺傳基因條 件,且親子關系概率值經計算可達9999%以上。 四、咨詢意見 參照國際慣例,可以認為李明、張圖與李小明之間存在著親生血緣關系。 咨詢意見說明人: 主任法醫師:×××(簽名) 主檢法醫師:×××(簽名) ××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章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