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合同的委托人是誰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在
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
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
(一)信托的過程中,委托人的權利:
1.要求選擇信托管理人的權利;
2.對信托財產給予強制
執行,提出異議的權利;
3.要求改變信托管理方式的權利;
4.當受托人管理不當或違反信托契約時,對受托人要求補償信托財產的損失以及復原的權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務的處理進行檢查的權利;
6.對受托人的辭任予以承諾的權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權利;
8.信托結束而無信托行為規定的財產歸屬者時。取得信托財產的權利;
9.當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時解除信托關系的權利。
受托人在處理事務過程中往往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無論委托
合同是否有償,委托人都有義務事先提供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和補償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所墊付的必要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