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未達到法定婚齡,
起訴確認婚姻無效已經
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早日成家,成家才能立業,順便自己也能早日抱孫子,因而出現很多逼婚的現象,有的甚至沒有達到法定年齡就要逼婚了,要知道男女雙方即使結了婚,如果沒有到法定年齡的話是屬于無效婚姻的。
未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姻無效。這是法律規定的,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也就是說,沒有達到法定年齡結婚是無效的,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后,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登記后,雙方建立起婚姻關系,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條件時起算。
未到法定婚齡結婚,解除關系時達到法定婚姻年齡的話,一般不會被判決婚姻無效。因為提出
離婚時,已達法定婚齡,無效婚姻情形已消失,申請確認婚姻無效的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支持,法院一般判決婚姻有效。
結婚后想要
離婚的,可以協商后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也可以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但是我國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
起訴請求解除
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
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所以如果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
起訴到法院,要求的是單純解除兩人之間的
同居關系,法院是不予處理的。
不過如果是因為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產生糾紛而提
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只有涉及到
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糾紛,才屬于法院處理的事項。建議當事人因年齡未夠申請婚姻無效的問題,事前最好可以找個未到法定年齡專業的律師咨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