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
合同的期限多久最好
一、簽訂勞動
合同的期限多久最好
《勞動
合同法》強制規定:企業必須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
合同。其實,簽訂勞動
合同只不過是種形式,意義不是很大。因為《勞動
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離職,提前3天;在
合同期內,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正當離職了。
因此勞動
合同一般簽幾年最好沒有具體的規定,因為簽勞動
合同是要雙方自愿的,協商好簽幾年就可以了,再說
合同到期后還可以續簽,在
合同沒到期時也可以提出辭職,但是對于勞動
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還是要細看明白才行。
二、簽訂勞動
合同的主要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
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
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
合同的其他事項。
三、簽訂勞動
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訂
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
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
合同中。
2、簽訂勞動
合同的時間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需在用工關系建立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
合同,若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時間簽訂勞動
合同的,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主張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時間的雙倍工資。超過一年仍未簽訂勞動
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
3、勞動
合同的期限
勞動
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
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
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
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
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
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
合同或者勞動
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
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4、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勞動者在簽訂
合同時,要關注
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是否與實際相符,且明確寫在
合同中。
5、勞動報酬
獲取勞動報酬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主要目的,因此勞動者在簽訂勞動
合同時應注意
合同中關于勞動報酬的具體約定,不可輕信口頭承諾。
勞動報酬條款應包含的內容包括:工資類型(分配制度)、支付方式(形式,時間周期)、工資構成(固定、浮動)、工資抵扣或沖抵、特殊情形下的工資支付。
6、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采用的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勞動者在簽訂勞動
合同時應明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