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資賠償金是多少?沒有被支持怎么辦?
一、克扣工資賠償金是多少?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
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為維護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范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也作出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一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責令按相當于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1、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
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按有關規定
執行。
二、克扣工資賠償金沒有被支持怎么辦?
應當搜集證據進行再次
起訴。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
勞動仲裁維權。
在
起訴之前收集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沒簽
合同期間可要求雙倍工資。工資條,考勤,人證,錄音,工作服,社保記錄等均可,申請
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
合同法》第八十五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
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若要獲得此種權利保障,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尋求權利救濟。
根據《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
合同,并且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若要獲得此種權利保障,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尋求權利救濟。
此外,根據《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
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